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4-20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
暨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3,540,800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0.61%,累计增持金额 9,254.23 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96,838,481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6.15%。
2024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贸控股《关于增持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国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系国贸控股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开发”)、兴证证券资管-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资人为国贸控股,以下简称“兴证资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3,297,681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5.54%,其中:国贸控股直接持有762,881,586股,国贸开发持有8,779,530股,兴证资管计划持有11,636,565股。
3.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实施进展
1.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80)。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国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系国贸控股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开发”)、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尔法科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资人为国贸控股,以下简称“兴证资管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83号),2023年10月31日,国贸控股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81,8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03%,增持金额463.59万元。
3.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84号),自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国贸控股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406,8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34%,累计增持金额5,056.98万元。
4.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85号),自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国贸控股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919,8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50%,累计增持金额7,458.52万元。
5.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号),截至2024年1月31日,国贸控股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540,8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61%,累计增持金额9,254.23万元。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4月26日,国贸控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国贸控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540,8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61%,累计增持金额9,254.23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96,838,481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6.15%,其中:国贸控股直接持有776,422,386股,国贸开发持有8,779,530股,兴证资管计划持有11,636,565股。
四、律师核查意见
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国贸控股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国贸控股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国贸控股和厦门国贸已就本次股份增持事宜履行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