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2-039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GDR 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监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锦江酒店”)于 2022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在瑞士证券交易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Receipts, 以下简称“GDR”)并上市的需求,公司对《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成为公司 GDR 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二、《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内容
具
体 修订前 修订后 修改依据/
条 说明
款
第一 为维护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 为维护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 根据GDR发
条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行 及 相 关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规 定 的 修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订,增加适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用的《特别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规定》《 必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备条款》及
程。 指引》(2022 修订)、《国务院关于 《 上 市 公
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 司 章 程 指
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 引》
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
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 股 份 有
条 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及《特别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限 公 司 规
限公司。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范意见》已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 废止;根据
“沪府财贸(92)第 661 号文、上海 “沪府财贸(92)第 661 号文、上海 GDR 发行,
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沪体改办 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沪体改办 增加《特别
(92)第 136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 (92)第 136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 规定》;补
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充 统 一 社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 会 信 用 代
照号:企股沪总字第 019036 号。《公 照号:企股沪总字第 019036 号。《公 码
司法》颁布以后,公司按照有关规 司法》颁布以后,公司按照有关规
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 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
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统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10000132203715W。
第三 公司于 1994 年 11 月30 日经上海市 公司于 1994 年 11 月 30 日经上海市 根据GDR发
条 证券办公室批准,首次向境外投资 证券办公室批准,首次向境外投资 行 实 际 情
人发行的外币认购并且在境内上市 人发行的外币认购并且在境内上市 况更新
的境内上市外资股100,000,000股, 的境内上市外资股100,000,000股,
于 1994 年 12 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 于 1994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于 1996 年 9 月 3 日 易所上市。公司于 1996 年 9 月 3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00 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
万股,于 1996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A 股”)1900 万股,于 1996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发行【】份全球存托
凭证(以下简称“GDR”),按照公司
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代表【】股 A
股,于【】年【】月【】日在瑞士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 必 备 条
条 试验区杨高南路 889 号东锦江大酒 试验区杨高南路 889 号东锦江大酒 款》第三条
店商住楼四层(B 区域) 店商住楼四层(B 区域)
邮政编码:200127 邮政编码:200127,电话:【】,传
真号码:【】。
第六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亿零柒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根 据 本 次
条 仟零肆万肆仟零陆拾叁元。 GDR 发行结
果更新
第十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 必 备 条
条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款 》 第 六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条、第七条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前述人员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均可以依据本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
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首席执行官 有关的权利主张。依据本章程,股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司董事、监事、首席执行官和其他
监事、首席执行官和其他高级管理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人员。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首席执行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法院提起诉
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 ——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 《 必 备 条
三条 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 款 》 第 八
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除法律 条、《公司
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 法》第十五
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 条
人。
第十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经济型酒店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酒店及餐饮
四条 及餐饮业务为核心业务,通过实施 业务为核心业务,通过实施“国际 根 据 公 司
(原 “国际化、品牌化、市场化”的发 化、品牌化、市场化”的发展战略, 的 业 务 情
第十 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管理、 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管理、品牌、 况 进 行 调
三 品牌、网络、人才”等方面的核心 网络、人才”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整
条) 竞争力,努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努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第十 经依法登记,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