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4(A 股) 900934(B 股) 编号:临2010-017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A 股) 锦江B 股(B 股)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股份”或“本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购买暨关联交易已于2010年5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核准批复。本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及时开展了具体实施工作。
一、本公告涉及的简称和释义
公司/本公司/锦江股份 指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锦江酒店集团 指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
股东
闵行饭店 指 上海闵行饭店有限公司
上海锦江饭店 指 上海锦江饭店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
海锦江饭店有限公司
锦江之星 指 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
旅馆投资 指 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
达华宾馆 指 上海锦江达华宾馆有限公司
新亚大酒店 指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亚大酒店
新城饭店 指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饭店
酒店管理 指 锦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学院 指 上海锦江国际管理专修学院
海仑宾馆 指 上海海仑宾馆有限公司
建国宾馆 指 上海建国宾馆有限公司
锦江汤臣 指 上海锦江汤臣大酒店有限公司
武汉锦江 指 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2
锦江德尔 指 上海锦江德尔互动有限公司
扬子江 指 上海扬子江大酒店有限公司
温州王朝 指 温州王朝大酒店有限公司
置入资产 指
锦江酒店集团拥有的锦江之星71.225%股权、旅馆投资
80%股权、达华宾馆99%股权
置入及购买资产 指
锦江酒店集团拥有的锦江之星71.225%股权、旅馆投资
80%股权、达华宾馆99%股权,以及上海锦江饭店拥有
的达华宾馆1%股权
置出资产 指
本公司拥有的分公司新亚大酒店、新城饭店全部资产负
债,管理学院的全部权益,酒店管理99%股权、海仑宾
馆66.67%股权、建国宾馆65%股权、锦江汤臣50%股权、
武汉锦江50%股权、锦江德尔50%股权、扬子江40%股
权、温州王朝15%股权
置出及出售资产 指
本公司拥有的分公司新亚大酒店、新城饭店全部资产负
债,管理学院的全部权益,酒店管理99%股权、海仑宾
馆66.67%股权、建国宾馆65%股权、锦江汤臣50%股权、
武汉锦江50%股权、锦江德尔50%股权、扬子江40%股
权、温州王朝15%股权,以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闵行饭
店拥有的酒店管理1%股权
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根据本公司本次重组方案,本次交易置入的资产为锦江酒店集团所属经济型
酒店业务相关资产,具体包括:
序号 标的资产名称 权益比例
1 锦江之星 71.225%
2 旅馆投资 80%
3 达华宾馆 99%
作为附属交易,锦江酒店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锦江饭店同时将其持有的达华
宾馆1%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以现金支付相关股权转让价款。置入及购买
后,本公司将持有达华宾馆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置出资产为本公司所属星级酒店业务相关资产,具体包括:
序号 标的资产名称 权益比例
1 分公司新亚大酒店 资产负债净额
2 分公司新城饭店 资产负债净额
3 管理学院 全部权益
4 酒店管理 99%
5 海仑宾馆 66.67%
6 建国宾馆 65%3
序号 标的资产名称 权益比例
7 锦江汤臣 50%
8 武汉锦江 50%
9 锦江德尔 50%
10 扬子江 40%
11 温州王朝 15%
作为附属交易,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闵行饭店将其持有的酒店管理的1%股权
同时转让给锦江酒店集团,锦江酒店集团以现金支付相关股权转让价款。置出及
转让后,酒店管理100%股权全部由锦江酒店集团持有。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购买暨关联交易的实施进展情况如
下:
1、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闵行饭店,与锦江酒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锦
江饭店已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完毕上述交易标的资产的产权交割手续,取
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2、置入资产中锦江之星、旅馆投资、达华宾馆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至此,置入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已全部完成。
3、置出资产中酒店管理、海仑宾馆、建国宾馆、武汉锦江已办理完毕工商
变更登记,其余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4、锦江酒店集团已向本公司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交易价格以现金方式全额支
付置换资产交易价格差额,并已向本公司下属闵行饭店以现金方式全额支付酒店
管理1%股权转让款;本公司亦已向锦江酒店集团下属上海锦江饭店以现金方式
全额支付了达华宾馆1%股权转让款。根据《资产置换暨重组协议》约定,评估
基准日2009年7月31日的次日至约定交割日2010年5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损益等
归原股东所有,本公司与锦江酒店集团已共同聘请有关财务审计机构对置换资产
的期间损益等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确定最终交易价格由本公司与锦江酒店
集团进行差额结算。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审计工作及差额结算工作尚未完成。
本公司将继续积极抓紧办理本次重组的后续实施工作,并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