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虹桥 1819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819 号(紫
藤路地铁站 3 号口步行 90 米),7 楼 716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2,867,19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35.9811
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晨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其中董事张燕女士、独立董事王锡伟先
生、独立董事虞丽新女士、独立董事孙将华先生通过视频参与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其中监事黄国云先生通过视频参与本次
会议,职工监事林维群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汤峰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2,378,130 99.4098 476,568 0.5750 12,500 0.0152
2、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2,377,930 99.4095 475,268 0.5735 14,000 0.017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补选蒋华明先生
3.01 为第八届董事会 56,280,262 67.9162 是
非独立董事
3.02 补选周雯瑶女士 56,107,757 67.7080 是
为第八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补选第八
1 届董事会独立 2,455,705 83.3919 476,568 16.1835 12,500 0.4246
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第八
2 届监事会非职 2,455,505 83.3852 475,268 16.1393 14,000 0.4755
工监事的议案
补选蒋华明先
生为第八届董
3.01 780,261 26.4964
事会非独立董
事
补选周雯瑶女
士为第八届董
3.02 607,756 20.6384
事会非独立董
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 1、2 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均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上述议案 3 均为累积逐项表决议案,各子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3、上述各项议案均对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4、上述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邬文昊、陈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