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编号:2023-027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1 由联席董事长代为履行职务;联席 时,由副董事长代为履行职务;副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 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名董事主持。 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条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
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联 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
席董事长 1 名。 副董事长 1 名。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联席董事长由公司董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
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半数选举产生。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行职务的,由联席董事长代为履行 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代为履
职务;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
务。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宜。
《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