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2022-036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庚置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集团”)所持 81,929,600 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流通
股 66,662,425 股,限售流通股 15,267,175 股)及孳息(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
股、现金红利)被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银行”)申请轮候冻结,
本次轮候冻结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5.57%。冻结起始
日为 2022 年 10 月 20 日,冻结期限为 36 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庚集团持有公司 81,929,600 股股份均处于质押、冻
结状态,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
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1020-1 号)和《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
助执行通知书》((2022)辽 02 执 375 号)、((2022)辽 02 执 377 号)、((2022)辽
02执378号),获悉控股股东中庚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执行轮候冻结,详情如下:
一、本次股份轮候冻结情况
冻结股份
是否为控 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 冻结 冻结 冻结
是否为限
股股东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原因
售股
66,662,425 81.37% 28.95% 否
15,267,175 18.63% 6.63% 是
冻结期
限为 36
66,662,425 81.37% 28.95% 否 大连银
2022 年 个月, 诉讼
行股份
是 10 月 自转为 财产
有限公
15,267,175 18.63% 6.63% 是 20 日 正式冻 保全
司
结之日
起计算
66,662,425 81.37% 28.95% 否
15,267,175 18.63% 6.63% 是
合计 - - - - - - - -
二、累计股份司法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累计被冻结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冻结类型
(股)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66,662,425 81.37% 28.95% 司法冻结
13,267,175 16.19% 5.76% 司法冻结
2,000,000 2.44% 0.87% 司法冻结
5,179,950 6.32 2.25 轮候冻结
11,267,175 13.75% 4.89% 轮候冻结
中庚置业集团 3,022,607 3.69% 1.31% 轮候冻结
81,929,600 35.57%
有限公司 66,662,425 81.37% 28.95% 轮候冻结
15,267,175 18.63% 6.63% 轮候冻结
66,662,425 81.37% 28.95% 轮候冻结
15,267,175 18.63% 6.63% 轮候冻结
66,662,425 81.37% 28.95% 轮候冻结
15,267,175 18.63% 6.63% 轮候冻结
66,662,425 81.37% 28.95% 轮候冻结
15,267,175 18.63% 6.63% 轮候冻结
合计 81,929,600 35.57% -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81,92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7%,目前其所持股份均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其中,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共81,929,6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5.57%;累计涉及被轮候冻结股份共 347,188,132 股。
除本次轮候冻结事项外,其他中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
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2022 年 8 月 23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
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及《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等相关公告。
三、其他事项说明
经征询中庚集团,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为:中庚集团等担保人为大连建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债务人向大连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债务人未履行民事调解书还款约定,大连银行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轮候)冻结作为担保人之一的中庚集团所持本公司81,929,600股股份。
公司与中庚集团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股份被冻结事项目前尚未对公司的控制权、日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