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2022-028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5 月 23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线上视频通讯会议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0,184,7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004
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梁衍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总经理夏建丰先生、董事会秘书姚米娜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0,175,875 99.9911 8,880 0.0089 0 0.0000
2、议案名称:《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
A 股 100,175,875 99.9911 8,880 0.0089 0 0.0000
3、议案名称:《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
A 股 100,175,875 99.9911 8,880 0.0089 0 0.0000
4、议案名称:《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0,175,875 99.9911 8,880 0.0089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0,183,655 99.9989 1,100 0.0011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0,183,655 99.9989 1,100 0.0011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0,183,655 99.9989 1,100 0.001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1 年年度
1 报告(全文及摘 7,200 44.7761 8,880 55.2239 0 0.0000
要)》
《2021 年度财
4 7,200 44.7761 8,880 55.2239 0 0.0000
务决算报告》
《 关 于 公 司
5 2021 年度利润 14,980 93.1592 1,100 6.8408 0 0.0000
分配 方 案 的 议
案》
《 关 于 续 聘 会
6 计师 事 务 所 的 14,980 93.1592 1,100 6.8408 0 0.0000
议案》
《 关 于 向 银 行
申请 综 合 授 信
7 14,980 93.1592 1,100 6.8408 0 0.0000
额度 及 提 供 担
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各项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且均获审议通过。
2、上述第 1、4、5、6、7 项议案对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
票。
3、上述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施念清、邬文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