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22-022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8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80 人。
(7)2020 年经审计总收入 194,647.4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8,805.15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46,783.51 万元。
(8)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9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
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18,107.53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
(2)45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人次,
行政管理措施 4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东,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大型国企、大型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资产重组及改制策划工作,从事证券工作 30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祥,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主持过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发债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从事证券工作 6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李玲,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业经历 24 年,其中证券从业经历工作 24 年。现为风险管理及质量控制委员会委员,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和项目合伙人林东、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祥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林东、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按照公司经营规模及中审众环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定价。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市场定价水平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对公司实施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审计委员会经讨论研究后,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本次议案。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