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753 沪市 东方银星


首页 公告 600753:东方银星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600753:东方银星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600753:东方银星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2021-014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书面形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72,975,793.11 元,实现利润总额
32,293,147.95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1,324,157.10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592,841,422.8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为 223,151,089.01 元。公司编制的 2020 年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具体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预计 2021 年度为全资孙公司星庚(宁波)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该决议有效期届满,为了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 个月。

  具体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本议案关联董事梁衍锋、周敏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董事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3、授权董事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用途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签署有关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其他一切文件;

  4、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进程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酌情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

  8、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
分析、研究、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10、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

  11、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鉴于该决议有效期届满,为了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具体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本议案关联董事梁衍锋、周敏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国家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具体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集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日期、地点、议题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