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 B 编号:临 2022-052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普华永道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且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2022 年公司不再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普华永道多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致同会计师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层。致同会计师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
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
证 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
致同会计师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会计师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截至 2021 年末,致同会计师从业人员超
过 5000 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截至 2021 年末有 1153 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业务规模
致同会计师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 2021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 万元;致同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会计师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
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和纪律处分 1 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任一优、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雷励、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海霞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 份。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雷励,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海霞,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 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2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2022 年度,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致同会计师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已连续八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 年度,普华永道为公司出具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普华永道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且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2022 年公司拟不再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普华永道进行了事前沟通,普华永道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改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