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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1: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9

600751: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 B  编号:临 2022-006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达成民事调解。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诉金额:本金及利息、诉讼费等合计 36,168.71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负面影响:调解协议确定借款利率较原借款合同利率降低,诉讼费由原告承担,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及管理费用合计约1,967.96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实际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近期,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告”、“借款人”)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琼 96 民初 1188 号《民事调解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被告: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天津分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诉讼案件情况

  原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太原分行”、“原告”、“贷款人”)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公司、公司天津分公司(“丙方”)、上海分公司(“丁方”)诉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临 2021-096)。

    三、本次诉讼调解情况

  1.2018年07月12日,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了编号为渤太分流贷(2018)第15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15 号合同”)。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借
款本金余额为 15,000 万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借款期限为 2018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4 日。对应借据编号为 00182845。2019 年,贷款人与借款
人签订了编号为渤太分流贷展(2019)第 3 号《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展期
协议》(以下简称“《展期协议》”),将上述债权展期至 2020 年 10 月 13 日。
2020 年 9 月 24 日,贷款人与借款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海航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和出质人)签订了编号为(渤太分流贷变(2020)第 1 号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期限变更协议》(以下简称“《期限变更
协议》”),将贷款期限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

  2.2019 年 9 月 25 日贷款人与借款人于 2020 年 06 月 12 日签订了编号为渤
太分流贷(2019)第 40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40 号合同”)。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贷款人累计四笔发放的借款本金余额合计为 16,928 万元(大
写:壹亿陆仟玖佰贰拾捌万元整)。2020 年 9 月 24 日签署的《期限变更协议》,
将贷款期限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9 月 29 日,发放贷款 15,000 万,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26
日。对应借据编号为 00352682。根据《期限变更协议》,本笔贷款延期至 2021年 9 月 25 日。

  (2)2019 年 9 月 29 日,发放贷款 600 万,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26 日。
对应借据编号为 00352680。根据《期限变更协议》,本笔贷款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

  (3)2020 年 3 月 27 日,发放贷款 1,300 万,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26 日
对应借据编号为 00392514。根据《期限变更协议》,本笔贷款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

  (4)2020 年 3 月 27 日,发放贷款 28 万,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26 日。对
应借据编号为 00392516。根据《期限变更协议》,本笔贷款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

  现各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调解协议:
  各方确认,截止调解协议签署之日,借款人共计欠本金及利息合计34,200.75 万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业绩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依据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琼 96 民初 1188
号《民事调解书》,完成向原告支付本金及利息合计 34,200.75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于渤海银行太原分行已无其他借款。本次诉讼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实际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提示情况

  (一)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清偿能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刊物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披露及公告内容以上述指定媒体为准。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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