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9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中药业”)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7 月 1 日、7 月 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 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 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中药业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7 月 1 日、7 月 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 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市场环境或行 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1、股份回购事宜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630 万股且不超过 700 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 16.5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告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2021 年 6月 25 日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1-026)及 2021 年 7 月 3 日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2、股权激励事宜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中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89 人,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63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000
万股的 1.0%。其中首次授 579 万股,预留授予 51 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
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及监管审批或备案程序。
有关本次股权激励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告的
《江中药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江中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3、其他重要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亦未涉及其他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核实并披露的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7 月 1 日、7 月 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