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理财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单笔期限不超过 1 年。在规定期
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未到期的投资理财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主要合作银行及其下属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较低风险等
级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期货、期权、外汇衍生品和其他金融衍生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合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下属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较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未到期的投资理财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单笔期限不超过 1 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 年内有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可根据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展相关业务。
上述事项拟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该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投资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报请财务负责人批准,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风险,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各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负责及时记录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仅限于与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进行合作,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从事高风险理财和金融衍生品等业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为控制风险和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75,919.38 479,310.24
负债总额 83,483.71 62,132.61
资产净额 392,435.67 417,177.63
净利润 47,943.65 41,079.97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64,117.78 71,450.27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目前公司没有有息负债,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自2019 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将产生的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
公司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无重大影响,委托理财的购买和收回会影响现金流量产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流入,委托理财产生的收益会增加公司净利润。
五、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理财投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短期现金流充裕,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运用闲置的自 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
2、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
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期限不超过 1 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 年内有
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可根据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开展相关业务;
3、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392142 294842 2747 97300
合计 392142 294842 2747 973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7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43.32%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5.73%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973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72700
总理财额度 170000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