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750 沪市 江中药业


首页 公告 江中药业:组建中药制造技术国家工程中心等

江中药业:组建中药制造技术国家工程中心等

公告日期:2002-09-11

              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公司的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9月1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廖礼村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名(其中国有股股东委托代表一名),代表股份83743900股(其中国有法人股8371.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7.3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组建中药片剂制造技术国家工程中心的议案》。 
  为加快发展中药片剂制造技术,促进该技术的工程化及其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提高公司片剂制剂水平,增强公司科研实力,公司将与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中医学院、中国军事医学院科学院二所、上海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联合投资组建中药制造技术国家工程中心,鉴于公司年底将在市郊建成新的药品生产基地,公司生产场所将迁移到新厂区,故以现有生产大楼、科研大楼、生产设备等实物资产出资3000万元投入上述国家工程中心。 
  该工程中心按公司形式组建,注册资本定为8800万元,公司占总股本的34.1%,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总股本47.7%、江西中医学院占总股本6.8%、中国军事医学院科学院二所占总股本5.7%、上海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中心占总股本5.7%、工程中心的主营业务范围是进行技术开发、技术引进及相关科研成果转化、组织生产制造等。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国有法人股控股股东回避表决,股东大会以319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赞成股份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江中制药厂国债配套项目转入本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已将江中制药厂国债资金项目转入本公司,为加快国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项目建成后更好地运转,减少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公司决定将江中制药厂投资建设的国债配套项目转入本公司,由本公司负责继续实施,原江中制药厂投入国债配套项目的投资由本公司承担。 
  股东大会以837439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赞成股份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本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在湾里购置700亩工业用地的议案》 
  为拓展企业经营场所空间,保持湾里新厂的整体规划,投资1500万元在湾里新厂区临近区域购置土地700亩用于生产储备用地。 
  股东大会以837439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赞成股份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本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陈毅敏、吕红兵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