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1998年9月25日召开的199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南昌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赣证办(1999)31号文出具初审意见,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87号文核准,将于近日实施。《配股说明书》刊登于1999年9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每股配售价格:人民币10.00元
4、配股比例:以1998年末的总股本124800000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
5、配售数量:本次实际配售总数为2132000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配售6912000股,社会公众股股东14400000股。
6、股权登记日:1999年9月29日
7、除权基准日:1999年9月30日
8、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9年9月30日至1999年10月20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配股。
9、缴款地点:在认购期内,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所属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法人股股东在本公司办理手续。
10、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股时,填写"东风药业配股"(代码700750)买入单,每股价格1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社会公众股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后四舍五入股整数。
(2)国有法人股股东的配股方式按确定方式办理。
11、获配股票的交易:
本次获配的社会公众股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详细情况请参阅1999年9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本公司1999年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