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 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 号:2021-071 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藏旅游”)拟以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和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37,827,586 股,发行价格为 15.3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1,031,720.9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9,607,192.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到位,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8CDA1002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请参考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2018-009 号、2018-016 号。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及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拟募投项目投入比例和各项目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投入金额做相应的调整。
2018 年至 2020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相关募集资金均已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超出授权使用期限和使用范围。详请参考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2018-014号、2019-004 号、2019-005号、2020-002号、2020-003号、2021-003号。
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8 月 3 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已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请参考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2021-006 号、2021-066 号。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3 月期间,公司使用 4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截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所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均已按期赎回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获得收益共计 1,839.86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未超出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及额度。详请参考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2018-018 号、2018-054 号、2018-080 号、2018-084 号、2019-004 号、2019-011
号、2019-012 号。
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4 月期间,公司使用 4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截至 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所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均已按期赎回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获得收益共计 1,545.92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未超出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及额度。详请参考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2019-020 号、2019-032 号、2019-038 号、2019-051 号、2019-052 号、2020-010
号、2020-011 号。
2020 年 7 月至 2021 年 5 月期间,公司使用合计 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已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均已赎回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获得收益共计 944.44 万元,暂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未超出授权使用期限及额度。详请参考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2020-036 号、2020-037 号、2020-038 号、2020-041 号、2020-050 号、2020-057
号、2021-001 号、2021-002 号、2021-004 号、2021-019 号、2021-032 号、2021-036
号、2021-038 号。
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 6 月 22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既有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均已赎回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暂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未超出授权使用期限及额度。详请参考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2021-053 号、2021-057 号、2021-064 号。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雅鲁藏布大峡谷景区及苯日神山景区扩建项目尚未投资部分和鲁朗花海牧场景区扩建项目。详请参考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2019-019 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正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控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议程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4.83 万元用于原定募投项目,详请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9号)。
三、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前期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投项目有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本次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未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及其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未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西藏旅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未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同意西藏旅游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