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已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
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事件 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辉、 2014 年报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立信 多万,在诉讼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
过程中 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券、 2015 年重组、 80 万元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银信评估、立信等 2015 年报、 年 12 月30日至2017 年12月 14
2016 年报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
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
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时间 服务时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钱辰 2017 年 2013 年 2017 年 2024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何卫明 1998 年 2008 年 2012 年 2024 年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 张爱国 1995 年 2002 年 2012 年 2024 年
字注册会计师
(1)签字注册会计师钱辰,近三年签署过凤凰股份 1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
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卫明,近三年签署过力星股份、华灿电讯、中英科技、鹿得医疗、恒润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爱国,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2 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 8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5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实际参加业务各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4 年度审计最终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 10 年,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服务年限已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选聘办法》有关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议公司启动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并对选聘的方案、文件等进行了审查。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资质、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在上述各方面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