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3-00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从业资质,人员素质好,工作质量高,自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上市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工作尽职尽责,双方合作融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计划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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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首席合伙人:郭澳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8)人员信息:截至 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84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40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3 人。
(9)财务信息:2021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为 65,622.84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8,493.6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9,376.19 万元。
(10)客户情况:2021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87 家:主要行业为化学原
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 7,940.8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455.32 万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5,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3 次,
涉及从业人员 6 人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1 次,涉及从业人员 2 人次。未受
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焕新,本所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0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7 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厉开慧,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5 年 7 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 4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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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莉,本所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 9 月
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 9 月开始在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焕新、签字注册会计师厉开慧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莉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22 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 92 万元。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3 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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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公允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