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 2020 年度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
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2 亿元,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
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
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等级理
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期限为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至 2020 年度董事会召开之前一日。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
理财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的同时为公司未来发展做好
资金准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2 亿元,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计划,选择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理财产品的购买并建立台账对其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集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576,585,763.60 530,482,819.55
负债总额 1,138,720,406.88 60,302,406.98
净资产 2,437,865,356.72 470,180,412.57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1,089,145.83 -21,884,590.05
(二)现金管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 等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操作,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