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公告编号:2021-012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湖南湘
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投控股”)持有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08,983,00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3%。
上述股份为公司 2015 年以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湘投控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3,433,728 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7,811,243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不超过 35,622,485 股;在任意连续 90 个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收到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湘投控股出具的
《关于减持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湘投控股 5%以上非第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208,983,008 11.73%
一大股东 得:208,983,008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无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竞价交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易减持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份来源 因
期间 区间
湘投控股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 2021/4/9 按 市 场 发行股票购 因股东经营
53433728 3% ~ 价格 买资产取得 发展及自身
股 减持,不超 2021/7/8 的股份 资金需求
过 :
17811243
股
注:1.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5622485 股;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 2021 年 3 月 23
日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
2.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湘投控股拟以所持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9.07%股权,认购华银电
力本次向湘投控股发行的股份。湘投控股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转让方,现依法作
出如下承诺:如湘投控股在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
成调查结论以前,湘投控股不转让在华银电力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
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华银电力董事会,
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湘投控股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湘投控股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 湘投控股通过 2015 年华银电力重大资产重组获得华银电力 208,983,008
股股份,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述股份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正式解禁。湘投
控股自愿承诺:上述股份解除限售后,在 2017 年 3 月 31 日前不减持所持有的
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湘投控股在减持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