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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44 沪市 华银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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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44:华银电力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2

600744:华银电力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0-029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
          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分别召开了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4次会议、公司监事会2020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一、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董事会2016年第2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2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及2017年2月17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涉及
的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进行调整。经公司2017年第1次董事会、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对《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详见《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9)、《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6)。
    2017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受理了公司上报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2017年6月15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917号)。2017年9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8)。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163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0〕11号)及与以上规则相配套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涉及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限售期、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经公司2020年董事会第1次会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对《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具
体情况详见《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9)。

    二、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来,资本市场环境、行业情况、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内外部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与保荐机构等多方反复沟通,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0年第4次会议、公司监事会2020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次终止并撤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相关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后做出的审慎
决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省内风电项目,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解决。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监管政策变化,在充分沟通、认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该议案已履行了公司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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