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第三次董事会
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第三次董事会于1999年5月24日在长沙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授权董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有关配股决议有效期的提案》。
公司1998年6月26日召开的1997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1998年增资配股的议案》,此议案中规定本次配股有效期为一年,从1998年6月26日至1999年6月25日。根据配股工作进度的实际情况,同意将1997年度股东大会有关配股决议的有效期延长一年,从1999年6月26日至2000年6月25日。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公司1996年6月11日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本届(第二届)董事会至1999年6月11日已任期届满,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候选人名单及简历附后)。
上述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决定于1999年6月25日召开公司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文敏 男 1946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衡阳支行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行长助理。现任省工行副行长,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刘友夫 男 1953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来阳电厂副厂长,湖南省电力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湖南省电力公司总会计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刘建新 男 1954年11月生,大学专科学历,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分行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基建办工程组组长。现任湖南银宏实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吴海春 男 1934年生,中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南长沙发电厂党委副书记、书记,湖南长沙电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局长,湖南省电力工业局副局长、局长,湖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肖业璋 男 1934年生,中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株洲市支行计划科副科长、科长、副行长、行长,建行湖南省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现任建行湖南省分行顾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佘小林 男 1945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局第三局计划处副处长、处长、副总经济师、湖南省五强溪水电建设公司副总经济师、湖南省电力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湖南省电力公司计划处副处长、处长。现湖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济师。
李其忠 男 1942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北马头电厂技术员、工程师、车间副主任、主任,湖南省耒阳电厂生技科科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厂长,湖南省珠洲电厂总工程师、副厂长。现任湖南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经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周昕 男 1943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南金竹山电厂总工程师,湖南石门电厂筹建处副主任,湖南省电力公司生产处处长。现任湖南省电力公司副总工程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张国新 男 1963年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山西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团委书记、山西省电力公司多种经济局副局长、山西省天通保温安装工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电信经济开发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经理。现任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
黄小文 男 1950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南省煤炭局援外办翻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湖南省煤炭局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湖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煤炭公司经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彭建中 男 1943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南省送变电建设公司变电处主任,湖南省送变电建设公司副经理,湖南湘能经济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召开公司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会议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会议时间:1999年6月25日上午:10:00
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西路68号紫东阁华天大酒店三十楼谈判厅。
会议期限:半天
二、会议主要议项: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有关配股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1999年6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四、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持股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会议出席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1999年6月21日、22日上午:9:30-11:30
下午:3:00-4:30
3、公司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韶山路64号
联系电话:(0731)5502984
传真电话:(0731)5502984
邮 编:410007
联 系 人:邓虹 宗怡
五、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1999年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