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 2022-008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11 号华远·企
业中心 11 号楼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 5 名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乐斌先生主持,经逐项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21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21 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69,456,853.39 元。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618,015.31元。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经营计划》(详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22 年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 2022 年经营计划,2022 年公司计划投资总
额约 102.3 亿元。包括:
1、 土地储备支出约 40 亿元;
2、 已取得项目支出约 62.3 亿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执行 2022 年度投资计划,并给予如下具体授权:
1、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类投资额度。
2、授权董事会视公司 2022 年度资金情况及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年度投资计划 20%的范围内增加总投资。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30 万元;同时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 38 万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
以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有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2022 年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预计 2022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184 亿元。为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的担保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84 亿元,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上述担保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 40 亿元。
3、担保方式可以是信誉担保或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股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等)担保。
4、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执行本担保计划,并在不超出计划总额及单笔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
5、以上担保分笔实施之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
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有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2022 年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预计 2022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8 亿元。为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的担保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8亿元,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上述担保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 5 亿元。
3、担保方式可以是信誉担保或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股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等)担保。
4、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执行本担
保计划,并在不超出计划总额及单笔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剂各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
5、以上担保分笔实施之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公司为合营或联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有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2022 年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预计 2022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营或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8 亿元。为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的担保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营或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8 亿元,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上述担保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 5 亿元。
3、为合营或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时,担保比例不得超过公司在该合营或联营公司的持股比例。
4、担保方式可以是信誉担保或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该合营或联营公司股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等)担保。
5、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执行本担保计划,并在不超出计划总额及单笔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适
当调剂各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
6、在上述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担保额度时数据为准)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7、以上担保分笔实施之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公司资产抵押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有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2022 年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预计 2022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抵押的资产价值总额不超过 200 亿元(含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抵押、及其为母公司提供抵押)。
为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的资产抵押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抵押的资产价值总额不超过 200 亿元(含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抵押、及其为母公司提供抵押),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屋
所有权、在建工程等。
3、以上抵押分笔实施之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资产抵押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社会捐赠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21 年公益性、救济性捐
赠额度为 500 万元,2021 年度公司实际对外捐赠 150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表:
捐赠主体 受捐单位 捐赠金额
(万元)
北京市体育基金会
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华远杯第十二届北京国 150
际山地徒步大会)
为了继续良好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公司的捐赠行为,维护公司的形象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定如下 2022 年捐赠计划:
1、同意公司 2022 年公益性、救济性捐赠额度累计不超过 300 万
元(含 300 万元),捐赠对象拟包括但不限于华远杯北京国际山地徒步大会;
2、每年的具体捐赠实际执行情况向年度股东大会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该制度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第八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侯正华先生、王晓昱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