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 2020-011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7,188,318.53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0,745,619.97元,根据《公司章程》按本年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7,074,562.00 元 , 加 上 母 公 司 以 前 年 度 结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346,861,514.32 元,母公司 2019 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计为770,532,572.2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346,100,874 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81,532,104.88 元(含税),占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7,188,318.53 元的 37.1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在考虑到公司现阶段业务特点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了公司成长性,考虑了公司所在的房地产行业目前阶段的宏观环境、公司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考虑到公司现阶段业务特点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
方案提交本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