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6-026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16年5月11日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1,507万份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远地产”)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5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确定2016年5月11日为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5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拟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3、行权价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人民币7.43元。
4、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44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和技术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配偶及直系近亲属。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计划
获授股票 拟授予股 占公司股
期权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总 本总额的
上限 量的比例 比例上限
(万份) 上限
1 孙秋艳 董事长 234 14.91% 0.13%
2 孙怀杰 总经理 212 13.51% 0.12%
3 焦瑞云 财务总监 89 5.67% 0.05%
4 刘康 副总经理 71 4.53% 0.04%
5 许智来 副总经理 68 4.33% 0.04%
6 李然 副总经理 63 4.02% 0.03%
7 张全亮 董事会秘书 48 3.06% 0.03%
8 其他核心管理和技术骨干(37人) 784 49.97% 0.43%
总计(44人) 1569 100.00% 0.863%
5、有效期及生效安排: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予日起七年。本计划下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24个月内不得行权。在满足生效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四批生效。自授予日起24个月内公司不另行启动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1)自授予日起,满两周年(24个月)后,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4生效。授予对象个人生效数量还需根据其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节,但实际生效数量不得超过个人首次获授总量的1/4;该批生效的期权自生效之日起24个月之内完成行权。
(2)自授予日起,满三周年(36个月)后,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4生效。授予对象个人生效数量还需根据其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节,但实际生效数量不得超过个人首次获授总量的1/4;该批生效的期权自生效之日起24个月之内完成行权。
(3)自授予日起,满四周年(48个月)后,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4生效。授予对象个人生效数量还需根据其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节,但实际生效数量不得超过个人首次获授总量的1/4;该批生效的期权自生效之日起24个月之内完成行权。
(4)自授予日起,满五周年(60个月)后,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4生效。授予对象个人生效数量还需根据其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节,但实际生效数量不得超过个人首次获授总量的1/4;该批生效的期权自生效之日起24个月之内完成行权。
行权期内未能行权的部分,在以后时间不得行权。本计划有效期满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作废,由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行权,保留不低于其获授总量20%的股票期权,至其股票期权授权时所处的任期(或任职)考核合格后行权。在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行权,但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6、生效条件:
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以下条件时,本计划下授予的股票期权方可按照生效安排生效:
(1)公司达到以下业绩条件:
a.在每一个生效年度的前一财务年度,华远地产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下表所述的目标值,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75分位值水平;
第一批生效 第二批生效 第三批生效 第四批生效
本批生效时,最近 本批生效时,最近 本批生效时,最近 本批生效时,最近
一个完整财年的 一个完整财年的 一个完整财年的 一个完整财年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 加权平均净资产 加权平均净资产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不低于15% 收益率不低于15% 收益率不低于15% 收益率不低于15%
b.在每一个生效年度的前一财务年度,华远地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三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下表所述的目标值,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75分位值水平;
第一批生效 第二批生效 第三批生效 第四批生效
本批生效时,最近 本批生效时,最近 本批生效时,最近 本批生效时,最近
一个完整财年归 一个完整财年归 一个完整财年归 一个完整财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 属于上市公司股 属于上市公司股 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 东的扣除非经常 东的扣除非经常 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性损益的净利润 性损益的净利润 性损益的净利润
三年复合增长率 三年复合增长率 三年复合增长率 三年复合增长率
不低于10% 不低于10% 不低于10% 不低于10%
c.在每一个生效年度的前一财务年度,华远地产总资产周转率不低于下表所述的目标值,也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75分位值水平。
第一批生效 第二批生效 第三批生效 第四批生效
本批生效时,最近 本批生效时,最近 本批生效时,最近 本批生效时,最近
一个完整财年总 一个完整财年总 一个完整财年总 一个完整财年总
资产周转率不低 资产周转率不低 资产周转率不低 资产周转率不低
于35% 于35% 于35% 于35%
d.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三年复合增长率、总资产周转率三个指标按照40%:40%:20%的比例进行挂钩,达成其中某指标则生效对应批次的该指标对应权重比例。
e. 以上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作为计算依据。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下一年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本公司未发生如下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票期权计划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若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生效的前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级或以上,根据公司业绩情况和生效安排,激励对象当期应生效的股票期权可以生效,实际生效比例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如下表所示:
个人实际可生效股票期权占本批个
个人年度绩效等级 人应生效股票期权的比例
A级 100%
B级 80%
C级和D级 0
(5)若激励对象某一股票期权行权期的个人年度绩效等级为B级或以上,则其当期绩效表现达到行权条件,在满足其他行权条件下,可以申请当期实际可生效股票期权的行权;若激励对象的个人年度绩效等级为B级以下(即:亟需改进或优化调整),则其当期业绩表现未达到行权条件,取消其该期股票期 权行权资格。
(6)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果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经营业绩不实、国有资产流失、经营管理失职以及存在重大违法违纪的行为,则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包括未生效的和已生效未行权的)全部失效;已经行权获得的股权激励收益应当上交华远地产。
(二)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5年11月2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