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3-001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6人,实际
参加表决的董事 6 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邱现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公司股东提名邱现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邱现东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邱现东先生,1969 年出生,湖北广水人,1993 年 3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 年 7
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锻压工艺及设备专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经济学学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历任东风汽车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处处长,神龙汽车有限公司财务规划部财务分部负责人、主任,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规划部部长,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执行委员会成员,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执行委员会成员,东风汽车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经理,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东风汽车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邱现东先生现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不存在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白绪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公司股东提名白绪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白绪贵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白绪贵先生,男,汉族,1964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吉林
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吉林省重大产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厅长级);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吉林省工业
技术研究院理事长、院长;吉林省工业技术研究研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吉林省能源局副局长(副厅长级)、党组成员;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手工业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兼);吉林省重大项目推进组负责人。
白绪贵先生现任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冯小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公司股东提名冯小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冯小东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冯小东先生,1966 年出生,吉林扶余人,1988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 年 7
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工学学士,吉林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劳资处工人科副科长、人事部调配处业务主任、人事部调配处处长;一汽铸造有限公司人事部部长;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组织人事部副部长;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务部
(监事会办公室)部长;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审计与法务部总经理;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
冯小东先生现任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不存在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2。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