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2-047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
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主要行业包括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1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357.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奚大伟,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红海,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路静茹,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47 万元(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12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
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十届九次审计委员会
通过对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了解和与经办注册会计师及主要项目负责人员的访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事务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业务能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届十六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十届十六次董事会
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