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2021-028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32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840.0210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4%;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45.8250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
2、股票期权拟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3、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具体行权事宜公司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4、上述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3月27日,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九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2、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7日,公司通过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2019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12),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
4、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和九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
6、2020 年 3 月 17 日,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九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 年 07 月 30 日,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和九届十七次监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和十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和十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等待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
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可申请行权上限为所获股票期权总量的 34%。本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4 月 25 日,等待期已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届满,公司将按照规定在等待期届
满后办理行权事宜。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上限为所获股
票期权总量的 50%。本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18 日,等待期已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届满,公司将按照规定在等待期届满后办理行权事宜。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 205.3741 亿元,
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021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1.2978 元<按照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75.71 亿元;2021 年基本每 50,765.616 万股计算>,2021 年存货周转
股收益不低于 1.27 元<按照 50,765.616 万股计算>, 率为 36.24。
2021 年存货周转率不低于 13。 综上,公司业绩考核满足行权条件。
4、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除退出中(高)
评价标准 A B C D E 层管理岗位人员外,剩余 132 名激励对象
标准系数 1 0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C”及以
上,个人满足行权条件。预留授予的激励
对象中,除退出中(高)层管理岗人员
外,预留授予的 6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C”及以上,个人满
足行权条件。
三、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与注销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首次授予161名激励对象的2,280万份股票期权于2019年6月17日登记完成。
2020年4月22日,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实施完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04元/份调整为12.44元/份;由于8名激励
对象退出中层管理岗位,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6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153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720.72万份。
2020年7月30日,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和九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
司实施了权益分派,首次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80万份调整为2,964.00
万份。其中,第一批次可行权数量由720.72万份调整为936.936万份,拟注销的
股票期权数量由96.00万份调整为124.80万份,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902.264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44元/股调整为9.42元/股。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