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1 证券简称: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008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现就上述文件的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内容见附件1);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内容见附件2);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内容见附件3);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修订内容见附件4)。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
附件 1: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对照表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公司的经营宗旨:顺应国际汽车 公司的经营宗旨:顺应汽车零部件产
零部件产业的发展趋势,坚持贯彻国 业的发展趋势,秉承社会责任,坚持“零
家产业政策,以用户满意为目标,建 级化、中性化、国际化”发展原则,聚焦
立并完善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汽车部 “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培育建立
第十四条 件系统供应体系,成为融入汽车制造 汽车部件系统的核心竞争能力,把华域汽
产业链的“中性化、零级化、国际化” 车建设成为全球领先的独立供应汽车零
的紧密型独立供应零部件供应商,争 部件系统公司。
取最大经济效益,确保股东的合法权
益,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
营范围是: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 围是: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的零部件及 车辆和工程机械的零部件及其总成的设
其总成的设计、研发和销售,拖拉机 计、研发和销售,拖拉机等农用机械整机
第十五条 等农用机械整机的设计、研发和销售, 的设计、研发和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实业投 询和服务,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
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从事货 规定),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配件组 电子配件组装(限分支经营),非居住房
装(限分支经营)。 地产租赁。(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终核
准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合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第二十五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股权激励;
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司收购其股份的。 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下列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第二十六 方式之一进行: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条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二)要约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它情形。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二十七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条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规定收购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职工。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个月内 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买入, 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第三十一 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条 个月时间限制。 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执行。…… 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
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行。……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法行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十二)审议批准如下担保 ……(十二)审议批准如下担保事项:
第四十二 事项: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条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何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提供的担保;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