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4-027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2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80 元,共募集资金 156,00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4,992.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 151,008.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2
月 5 日划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75250188000582290 的人民币账户中,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720.00 万元,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50,288.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3)第 110ZA002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9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92 号)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83,879,42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63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64,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63,138.56 万元,已由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千峰南路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75310188000324235 的人民币账户中。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9)第 110ZC0009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45,129.65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4,083.4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158.35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8,925.12 万元)。
(2)2019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支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
60,000.00 万元,置换转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3,138.56 万元,转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8.52 万元,该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4 年上半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1-4 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
目”2,808.77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
入该募投项目 38,214.38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47,938.42 万元,尚未使
用的金额为 11,307.8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2,349.58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
利息扣除手续费 8,958.30 万元)。(附件:2024 年 1-6 月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2)2019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11 年 9 月
7 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 年 12 月 6 日、
2019 年 10 月 25 日、2022 年 4 月 22 日,本公司对上述管理制度进行了三
次修订,并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13 年 2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
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75250188000582290 募集资金专户 1,287.63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75250181000673706 定期存单户 4,013.50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75250181000673885 定期存单户 2,006.75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75250181000673624 定期存单户 4,000.00
合 计 11,307.88
上述存款余额中,募集资金 2,349.58 万元,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的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8,958.30 万元(其中:2024 年 1-6 月 33.18 万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在 2024 年上半年正常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基础上,截至本专项报告报出日,公司对于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 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150 吨/小时干熄焦技术改造项目”“20 万吨/年甲醇改建项目”“生产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307.8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的实际金额为准),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为此,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4)第 140A015533 号《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核查意见》。
2024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3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临 2024-024 号)。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 11,363.42 万元(含
截至资金转出日银行结算利息)转至一般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至此,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注销专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件:
2024 年 1-6 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附表1: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0,288.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08.7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7,938.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投入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 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