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4-006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主要是基于严峻的市场形
势,公司在资金保障方面需保持一定比例的流动资金,以确保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稳定运行。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51,059,523.2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结合公司所处的焦化行业特点和自身的经营模式、资金需求及盈利构成等因素,本着回报全体股东的经营理念,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统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62,121,1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128,106,057.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05%。
(二)上市公司拟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后续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5,272,586.84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28,106,057.7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是对煤进行干馏,生产焦炭并对炼焦副产品进行回收和深加工的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的独立焦化企业,所处行业为煤焦化工行业,焦炭产品主要用于炼钢,与钢铁行业的发展具有密切的关系,受钢铁行业需求下降、效益下滑的影响,焦化行业承受着较大的经营压力。受此影响,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5,272,586.84元,与上年相比降幅较大。
目前,公司仍面临着焦炭市场价格下行和原料价格下调不及预期的双重挤压,在生产经营方面资金需求较大,在装置升级改造、环保超低排放改造等方面需保持持续投入,资金保障方面需保持一定比例的流动资金,以确保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稳定运行。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鉴于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持续用于装置升级改造、安全环保投入、持续经营等方面。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克服宏观经济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努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2024年,公司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将持续增进精益管理,推进产能效能提升;稳步推进数智建设,在生产管控、安环管理等方面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支撑,强化数字赋能;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投资者回报,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以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为:全体董事成员 9 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