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1-012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97,286,217.12 元,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70,614,186.77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计提
10%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37,061,418.68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92,338,692.85 元,扣除 2019 年度现金分红 151,604,802.00 元,期末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674,286,658.94 元 , 期 末 资 本 公 积 金 为
7,444,489,795.8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
结合公司所处的焦化行业特点和自身的经营模式、资金需求及盈利构成等因素,本着回报全体股东的经营理念,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
远利益,统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实际情况,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970,862,426 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394,172,485.20 元(含税),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5.92%。
(二)上市公司拟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970,862,426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
股本为 2,562,121,154 股。
如后续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对《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结果,提请股东大会通过“因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的相关决议内容。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为:全体董事成员 9 人,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并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结果,提请股东大会通过“因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的相关决议内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