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0-033 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特定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1 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1 号计划”)持有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6,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2 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2号计划”)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3,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3 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3 号计划”)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1 号计划、2 号计划、3 号计划均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基金”)管理,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8,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01%。上述股份来源于上述主体 2013 年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所得股份及公司 2019 年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号计划、2 号计划、3 号计划因投资运作安排,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8,80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1%。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若此期间公司有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非 公 开 发 行 取 得 :
1 号计划、2 号计 5%以上非第 76,000,000 股
98,800,000 5.01%
划、3 号计划 一大股东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22,800,000 股
上述其他方式为公司 2019 年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1 号计划 36,400,000 1.85% 同一管理人
2 号计划 33,800,000 1.71% 同一管理人
3 号计划 28,600,000 1.45% 同一管理人
合计 98,800,000 5.01% —
截至目前,上述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拟减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合理 拟减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持原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 份来源
因
区间
1 号计划、2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0/10/21 按 市 非公开发 投 资
号计划、3 98,800,000 5.01% 不 超 过 : ~2021/4/19 场 价 行 及因 公 运 作
号计划 股 39,417,248 股 格 司以 资 本 安排
大宗交易减持, 公积金转
不 超 过 : 增股本取
78,834,497 股 得的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
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建信基金承诺:通过 1 号计划、2 号计划、3 号计划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建信基金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建信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建信基金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建信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在减持期间,公司及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