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8-021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
17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
郭文仓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92,801,607.9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91,919,663.2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后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4,904,859.58 元,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决定:2018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披露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致同专字(2018)第110ZA2739号《关于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董事意
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决定:2018年度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18-023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关于续聘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原建民、孙水泉律师为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
会议决定:2018年度续聘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原建民、孙水泉律师
为公司法律顾问,费用1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18-024号《关于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关于2018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 9名董事会成员中,6 名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18-025号《关于2018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
易预测的公告》。
十五、关于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飞虹”)向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两笔借款(其中:4.4亿元期限一年;0.6亿元期限6个月),由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按持有的山焦飞虹51%股权比例向山西焦煤提供两笔金额分别为2.244亿元和0.306亿元的反
担保。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 9名董事会成员中,6 名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18-026号《关于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
担保的公告》。
十六、关于修订《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修订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18-027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7年度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
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18-028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
十八、关于控股子公司山西虹宝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的议案为了提高对子分公司的规范管理,鉴于控股子公司山西虹宝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因资质原因无任何经营活动,公司拟对该公司进行清算注销。
山西虹宝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清算注销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18-029号《关于控股子公司山西虹宝建设监理有限公
司清算注销的公告》。
十九、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18年5
月9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
股东年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日(星期三)。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18-030号《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