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 2023-027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向关联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包括公司子公司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此
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包括公司子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由于公司是广发证券的股东,公司董事尚书志先生在广发证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次关联交易的 1 名关联董事尚书志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 8 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事前公司独立董事认可上述关联交易,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公
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密切与广发证券联系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核和监督本次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同意该关联交易。
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广发证券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2010年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总市值位居国内上市证券公司前列。广发证券的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主要办公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为林传辉先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21,087,664元,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
广发证券2022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617,256,282,027.40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0,145,632,761.88元
营业收入:25,132,014,418.00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29,282,812.63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广发证券A股1,250,154,088股,占其总股本16.40%;本公司持有广发证券H股115,300,000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广发证券H股1,473,600股,合计H股116,773,600股,占其总股本1.53%。公司董事尚书志先生在广发证券担任董事,除此以外,本公司与广发证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次关联交易,认为公司(含子公司)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含子公司)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情形,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