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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一、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4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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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 13:30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8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尚书志先生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00739 辽宁成大 2021/11/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尚书志先生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二、审议事项:
序号 审议事项
1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三、股东代表发言。
四、推选现场会议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投票表决。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将在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
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涉利率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后确定。
4、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公司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本次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次偿还有息债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7、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时,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
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停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5)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债券按期偿还,避免债券违约事件发生。
8、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9、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方案需以最终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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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8 日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制定、修订和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方案,包括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增信措施、评级安排、还本付息期限和安排、债券上市发行有关等事宜;
2、决定并聘请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4、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申报的相关事项;
5、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具体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