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5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刘姝君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根据工作安排,公司于 2024 年 5 月3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现聘任朱丹莎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朱丹莎女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朱丹莎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823093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 88 号 loft49 创意产业园区 2 幢 1 单
元。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 日
附件:朱丹莎女士的简历
朱丹莎女士,1991 年 5 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6 年 4 月至 2023
年 12 月,担任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截至目前,朱丹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