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30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已连续超1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2024年度,本公司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公开招标和审慎决策,拟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天健、立信中联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
首席合伙人 邓超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 47人
注册会计师 264人
2023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8人
业务收入总额 36,610.50万元
2023年度(经审计)业务 审计业务收入 29,936.74万元
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2,850.77万元
客户数量 27家
审计收费总额 3,554.40万元(含税)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情 制造业(16)、房地产业(3)、信息传输、软
况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涉及主要行业 (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
矿业(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
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行政监管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1次、行政监管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从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 上市公司审计 在本所执业 司提供审计服务 情况
2021年签署长鸿高科、康盛股份
2020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 陈小红 2014年 2008年 2014年 2024年 2022年签署嘉澳环保、长鸿高科、
康盛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签署嘉澳环保、维科技术
2022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签署华嵘控股2020年度审
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 褚文静 2013年 2009年 2021年 2024年 2022年签署华嵘控股2021年度审
计师 计报告;
2023年签署华嵘控股2022年度审
计报告。
质量控制 近三年复核长鸿高科、维科技术、
复核人 张桂红 2009 2018 2010 2024 中能电气、冠城大通等多家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
1 陈小红 2023年1月16日 行政监管措施 委员会上海证券监 份有限公司2021年报
管专员办事处 审计项目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任的立信中联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
务所投入的专业服务,综合考虑项目团队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实际投入项目的工
作时间确定。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合计12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100万元,内控
审计费22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
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能
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3
年度,天健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已连续超10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
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天健、立信中联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且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为1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