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90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暨未减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98,474,908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98,431,5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3%。红楼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52,503,5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0%。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 日披露了《丽尚国潮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9),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宏先生计划自 2023
年 6 月 28 日起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5,226,7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4 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上述减持主体未减
持公司股份。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宏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红楼集团 5%以上非第一大股 98,474,908 12.93% 非公开发行取得:98,431,598股
有限公司 东 其他方式取得:43,310 股
洪一丹 董事、监事、高级 41,380,075 5.44% 非公开发行取得:41,380,075股
管理人员
张 宏 其他股东:离任董 207,562 0.027% 非公开发行取得:207,562 股
事
上述减持主体红楼集团与洪一丹为一致行动人,同时存在如下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朱宝良 10,378,093 1.36% 非公开发行
第一组 朱家辉 537,809 0.07% 非公开发行
郭德明 207,562 0.027% 非公开发行
合 计 11,123,464 1.457%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
股东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价格 减持总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名称 数量 比例 期间 方式 区间 金额 情况 量(股) 股比例
(股) (元/ (元)
股)
红楼集 2023/6/28 集中 未完成:
团有限 0 0% ~ 竞价 0-0 0 13,019,100 股 98,474,908 12.93%
公司 2023/12/24 交易
2023/6/28 集中 未完成:
洪一丹 0 0% ~ 竞价 0-0 0 2,000,000 股 41,380,075 5.44%
2023/12/24 交易
2023/9/14 集中 未完成:
张 宏 0 0% ~ 竞价 0-0 0 207,562 股 207,562 0.027%
2023/12/24 交易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宏先生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等因素,均
未在减持计划期间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上述减持主体未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减持股份。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