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76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98,474,9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3%;红楼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150,978,4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3%。
本次质押解除后,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53,000,000 股,
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 53.82%,占红楼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比例的 35.10%,占公司总股本的 6.96%。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红楼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解除情况
股东名称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冻结/标记股份(股) 23,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3.3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2%
解除质押/冻结/标记时间 2023 年 10 月 20 日
持股数量(股) 98,474,908
持股比例 12.93%
剩余被质押/冻结/标记股份数量(股) 53,000,000
剩余被质押/冻结/标记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3.82%
剩余被质押/冻结/标记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9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楼集团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尚无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敦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