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2-075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持股的基本情况: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尚国潮”)的股东左玲持有公司股份从40,000,000 股减少至 37,944,394股,持股比例由 5.172%减少至 4.906%,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左玲的减持股份通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姓名 左玲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301021977******42
住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
通讯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地区的居留权
是否在公司任职 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22 年 11 月 16 日 350,000 0.045
左玲
大宗交易 2022 年 11 月 17 日 1,705,606 0.221
合计 2,055,606 0.266
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左玲 无限售流通股 40,000,000 5.172% 37,944,394 4.906%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左玲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二)左玲已按规定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左玲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由5.172%减少至4.906%,其已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但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 5%之日起 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当遵守减持规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