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2-04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茂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关内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总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2,569,456.5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现有回购库存股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除此之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董事石峰、洪一丹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石峰、洪一丹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石峰、洪一丹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和完善;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董事石峰、洪一丹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海南旅投黑虎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采购、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 3,000 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2,000 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000 万元。
关联董事石峰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 2022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商
标许可使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亚欧国际注册号为12645952 号的 35 类商标使用权许可给关联方海南旅投黑虎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关联董事石峰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下午 14:00 在杭州
市拱墅区吉如路 88 号 loft49 创意产业园区 2 幢 1 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