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2-015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茂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内容,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意公司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并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
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4.8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 4.2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 0.6亿元。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业务尚未发生,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及担保形式、担保金额以签订协议为准。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内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其中《公司章程》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制度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
议案》,同意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议案》,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举吴群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吴群良先生简历如下:
吴群良先生,1972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丽水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核算中心)主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主任。现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吴群良先生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4:00 在杭州市拱
墅区吉如路 88 号 loft49 创意产业园区 2 幢 1 单元 2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