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1-050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出售概述
2021 年 7 月 28 日,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
国潮”、“上市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摘要的议案》等本次公开挂牌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兰州红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红楼”)100%股权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委托有资质的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兰州红楼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资产出售”)。
本次资产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兰州丽尚国潮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828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披露的《兰州丽
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涉问题进行核实和回复,但由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问题仍需要补充、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前完成《问询
函》的回复披露工作,具体详见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披露的《兰州丽尚国潮实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暂时无法确定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进行回复,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对兰州红楼 100%股权进行
正式挂牌,挂牌期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
三、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尚未确定,能否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稳步推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