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 兰州民百 公告编号:2019-072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预计利润分配金额人民币 227,044,750.80 元。
2、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项
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2,869,167.1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63,523,846.2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85,930,444.04元,扣除 2018 年度分配的现金红利 1,246,389,337.60 元,母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03,064,952.73 元(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与未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 2019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预计利润分配金额人民币 227,044,750.8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
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三
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是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现金流状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为公司后续发展积蓄力量的同时也为投资者带来了长期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 2019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
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三
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方案的制定同时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19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