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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8:兰州民百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31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兰州民百        公告编号:2019-011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4日以电话、传真和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30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4,227,980.47元,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783,095,4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0元(含税)。因公司已在报告期内发布股份回购方案,总的分红金额可能会发生相应变化。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后,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预案。目前公司货币资金较为充裕,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2,155,521,223.95元,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8,155,591.16元,本次分红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5,202,893.56元,货币资金为902,568,526.35元。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权益的同时,公司也将利用较为充足的货币资金用于企业后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仇兰英女士、刘陆天先生、赵优珍女士发表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维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目前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提供了审计工作,公司拟向其支付2018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并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9-013-兰州民百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9-014-兰州民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20号亚欧商厦十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2月13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9-015-兰州民百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