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 兰州民百 公告编号:临2014-026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甘肃证监局《关于做好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
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
以及公司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
相关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承 是否 是否
诺 承诺时间 有履 及时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 及期限 行期 严格
型 限 履行
鉴于存在公司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
红楼集 自股改实
权分置改革的情形,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红
团有限 施之日起
股 楼集团和民佛集团同意对该等股东应执行的对价安排3,674,343
公司和 至非流通
份 股股份先行代为垫付。其中,红楼集团代为垫付3,130,037股,
兰州民 股股东执 是 是
限 民佛集团代为垫付544,306股。红楼集 团和民佛集团代为垫付后,
百佛慈 行完股改
售 被代为垫付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需上市流通或转
集团有 对价安排
让,应当向红楼集团和民佛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安排款项及
限公司 之日止。
利息,或取得红楼集团和民佛集团的同意。
注:① 2013年3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了《关于无偿划转兰州民百佛慈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兰州民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122号)的文件,同意将兰州民百原股东
民佛集团所持有的股份无偿划转至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有限公司名下,因此兰州民百股改时由民
佛集团垫付的股份亦由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有限公司承接;②截至目前,剩余五家非流通股东在
偿还红楼集团有限公司和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有限公司股改所垫付的对价后,本公司的股权分置
改革工作将全部完成,相关承诺将履行完毕。
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承 是否
诺 承诺时间 是否有履及时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 及期限 行期限 严格
型 履行
股 2013年3
红楼集 对于红楼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中以资产认购而获得的兰州民
份 月20日至
团有限百106,091,370股股份,红楼集团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 是 是
限 2016年3
公司 个月内不转让。
售 月20日
1、兰州民百是从事零售百货业务、专业市场经营业务、餐饮
宾馆服务业务的唯一上市平台。2、本次重组完成后,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除兰州民百以外的从事零售百货业务、专业
市场经营业务、餐饮宾馆服务业务的资产,由于存在法律障碍和
盈利能力较差等原因尚不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控股股东和
控股股实际控制人将根据上述问题的解决情况,在本次重组取得中国证
解东红楼监会核准之日起五年内,通过现金收购或资产重组等方式逐步将
决 2013年3
集团和符合上市条件的资产注入兰州民百;对于盈利能力长期难以得到
同 月11日至
实际控改善的将转让给独立第三方;对于由于存在法律障碍而无法注入 是 是
业 2018年3
制人朱以及在五年内未能注入且未能向第三方转让的资产,将采用托管
竞 月11日
宝良先给上市公司管理的方式解决与兰州民百之间未来可能产生的潜在
争 生 同业竞争问题。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其控制的公司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