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公告编号:2020-016 号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79,580,723.81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57,309,561.43 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138,848,22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67,356,028.50 元(含税)。2019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46.13%。
公司 2019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较高比例的现金分红回报全体股东,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年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现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