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1-02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蔡志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相关规定,自愿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务。
董事会对蔡志勇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蔡志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少于董事会席位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蔡志勇先生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蔡志勇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史丽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独立董事的预案》,同意选举史丽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史丽萍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史丽萍女士的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候选人史丽萍女士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史丽萍,女,中国国籍,1960 年 10 月出生,汉族,无党派人士,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
科学与工程博士,黑龙江省政府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商贸流通专家组成员、黑龙江省管理学学会常务理事、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协常委(11 届、12 届、13 届)。曾任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教授、博导,黑龙江省危机科学与技术研究会理事会副会长。兼任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史丽萍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