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49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41 号)核准,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2,785,92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9,999,994.86 元。扣除所有不含税股票发行费用 11,639,319.8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348,360,675.04元。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11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三支行(以
下简称“农行青岛市南第三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38040101040063016。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农行青岛市南
第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并就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定期出具并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专户注销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注销时余额(元)
农行青岛市南第三支行 38040101040063016 0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募投计划全部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亦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